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成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成)正道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