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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防烈士纪念园景观绿化提升和日常维护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1)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最低应为 4 人(含)以上,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取样员)各 1 名(上述人员须为本市园林绿化企业人员库内人员);(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以上人员均应为企业在职人员
方式: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1)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需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关系证明或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返聘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3)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最低应为 4 人(含)以上,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取样员)各 1 名(上述人员须为本市园林绿化企业人员库内人员);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以上人员均应为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